根据学生工作部工作的需要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经学校同意,学生工作部拟面向校内外以“一级人事代理”方式公开招聘助学中心工作人员一名。具体招聘事宜如下:
一、岗位职责
1.学生资助工作相关规定的制、修订文件起草、整理工作;
2.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各类奖、助学金的评审与发放;
3.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建档、审核、发放和催缴;
4.负责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与注册;
5.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安排和助学基金的发放;
6.负责各种困难补助的审核、发放;
7.负责学费减免的审查;
8.负责其它与困难学生相关的资助工作;
9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学生工作。
二、任职条件
1.硕士以上学历;
2.身体健康;
3.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观念,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;
4.热爱学生工作,具有勤恳、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奉献精神,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强度;
5.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;
6.具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;
7.中共党员优先;
8.北京市户口者优先。
三、招聘办法
应聘人员填写“岗位申请表”并附个人详细简历及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工作部,经资格审查后,按相关程序办理。
四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1.报名时间:2011年3月24日至3月31日
2.报名地点:行政办公楼205室
3.联系电话: 62282736;E-MAIL: sxjyk@bupt.edu.cn
4.联系人:许飞
人事处、学生工作部(处)
2011年3月24日
岗位申请表.doc